银川市关于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征集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在银川市范围内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银川市城区“绕城高速范围内”已建成未出售的整栋、整单元商品房(住宅和公寓)。
二、收购主体
国有企业
三、收购价格
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四、房源收购要求
1.房源单套建筑面积不大于120平方米;
2.项目整栋楼或整单元尚未出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及首次登记,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权属清晰无纠纷且可交易;
3.项目满足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要求;
4.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相关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齐全,满足一定的车位配比。
五、报名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项目土地使用、规划许可、预售许可,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3.参与征集房源项目明细表(包括地址、项目名称、套数、面积、意向转让价等);
4.开发建设项目成本结算表;
5.提供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不存在法律纠纷、争议诉讼、查封、公司内部未达成一致意见等情况的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六、征集期限
自2024年9月9日公告发布至2024年9月28日,公示期为20天。
七、联系方式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燕赵大厦5楼B区
联系电话:0951-7888107;15595047711
邮 箱:563280270@qq.com
附件:1.银川市收购存量房源用于保障性住房( 区 项目)情况明细表
2.开发建设项目成本结算表
3.[公司名称]承诺书
4.项目对接人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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